扫一扫
用手机做贸易
发布采购 采购管理 行业资讯
发布产品 管理产品 行业资讯 店铺管理
VIP介绍 VIP升级
购买积分 推广赚积分 免费得积分
最近搜过
热门搜索
微信公众号
2022-04-26 03:55:16 3行业新闻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九件民事诉讼类司法解释的决定,12月29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作出8处修改,修改内容: 1.将第六十八条修改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的,居民委员...
2021-06-27 21:59:25 0行业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注:2021年最新民事诉讼法为149条,内容未变)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条文理解】 主编:吴高盛 一、延...
2021-02-09 04:18:48 1行业新闻
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正案。《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对实体权利的保障有着重要影响,与《民法典》是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的关系,两者共同维护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本次修法是对《民事诉讼法》的专项修订,主要涉及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在线诉讼等方面。 新《民事诉讼法》 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
2022-07-14 06:58:03 0行业新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
2021-09-30 23:49:51 1行业新闻
202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六号)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六号)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022-01-22 07:48:35 0行业新闻
导读:禁止反言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和自认规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目前,行政诉讼法中并无禁止反言原则的相关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案件进行裁判时,均有适用禁止反言原则,以助于达到公正裁判的最终目的。 一、禁止反言原则的具体含义 禁止反言原则具体是指,在当事人参与诉讼并实施诉讼行为时,应当对自己在诉讼的全部过程中所作出的诉讼行为负责,尤其在对方当事人已经就当事人作出的诉讼行为予以信赖并依此行事...
2021-04-23 12:12:46 1行业新闻
2021-01-25 03:26:40 1行业新闻
01. 常用法条序号的调整要注意 作为法律专业尤其从事民商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很多人电脑里往往会积累一些判决、裁定、起诉状、答辩状等的“模版”或“参考范例”,以直接套用,使用起来很方便。但近年来,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或出台(如民法典及系列司法解释),或修正(如民诉法,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修改估计也不远了),或修订(如公司法修订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收藏“模版”的速度已经跟不上法律修改的速度了。此次民诉法...
2021-12-31 10:54:37 0行业新闻
2022年1月1日起,新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修改涉及到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独任制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等方面的内容。 由此产生了民诉法解释的表述、条文的引用等与新民事诉讼法不一致的问题,亟待规范统一。 为畅通法律适用路径,完善民事诉讼程序法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6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2022-02-28 10:33:14 0行业新闻
【实务问题】 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法院一定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吗? 【结论综述】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是否需要重新确定举证期限,需要核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是否超出了原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不给予举证期限,是否将影响对方实体抗辩权利。如果仅仅增加或减少了请求金额,或对原请求及算法进行细化、阐明,或者放弃原部分请求,未提交新的证据,不会影响到对方实体抗辩权利的行使,法院可以不再给予对方...
QQ:1830498703
Email:18304987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