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邢台***新标准,邢台***在哪交,物通网小编给大家解释一下。
邢台***新标准
载客汽车:每辆(包括电车)
大型:540元
中型:516元
小型:480元
微型:300元
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 96元(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 96元
摩托车:每辆 120元
机动船:按净吨位每吨(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3元
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4元
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5元
净吨位10001吨及其以上:6元
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 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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