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
2
拆除工程承包费:“该项目”拆除工程承包费为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3、甲方向乙方
4、乙方拆除前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后,做好影响拆房工程安全的各种管线(如水、电、煤气等)的切除、移位工作(拆房防尘洒水设备除外)。房屋拆除施工中如发现文物、爆炸物及情况不明的电缆、管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向甲方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经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5、乙方开工前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告安全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操作,所提供的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管理,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拆除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作业人员必须要进行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个作业人员明确拆除作业的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并签字后再从事拆除作业。
7、乙方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划定警戒线,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统一标志,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拆除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8、拆除房屋前,乙方须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乙方应做好拆房工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清除拆房工地的垃圾。拆除完毕,要求现场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整洁,无任何遗留物。
10、乙方指定的拆除房屋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人为,分别代表甲乙双方负责对拆除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1、工地如发生安全事故隐患,乙方应立即排除险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拆房施工,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市、区拆迁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劳动安全等部门报告。
12、在实施拆除过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扰民等与周边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厂区内所有树木的保护措施,应避免在拆除过程中对厂区内树木造成毁坏,如在对厂区内树木造成毁坏的则按照《厂区内树木清单》进行加倍处罚。
注:以上合同文件各部分之间是相互补充说明,前后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时间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如标准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