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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能力什么意思(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行为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5 18:30:50 来源: 作者:用户29643    浏览次数:1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12月8日18时许,李智育窜至济南市天桥区某甲小区,秘密窃取失主李某甲停放在此的价值3298元的绿能牌电动车1辆。同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将李智育抓获,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2020年5月4日14时许,李智育窜至济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12月8日18时许,李智育窜至济南市天桥区某甲小区,秘密窃取失主李某甲停放在此的价值3298元的绿能牌电动车1辆。同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将李智育抓获,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2020年5月4日14时许,李智育窜至济南市天桥区某乙市场,趁左某某不注意之机,秘密窃取失主左某某放在桌上价值1520元的华为荣耀9Xpro手机1部。综上,李智育盗窃作案2次,盗窃数额共计4818元。经鉴定,李智育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0年5月4日,公安机关再次将李智育抓获,并在李智育住处扣押被盗手机,后发还失主左某某。案发后,李智育赔偿李某甲经济损失3000元,赔偿左某某200元,二人对李智育表示谅解。

李智育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杨敬秋律师解答:

李智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李智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部分被盗物品已追回、已赔偿失主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自愿接受处罚,对其依法可从轻处罚。

杨敬秋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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