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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专项督导组对巴彦淖尔市“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5 10:14:20 来源: 作者:用户15753    浏览次数:1    
摘要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三秋”农机化作业重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成的第三督导检查组于10月12日-14日,对巴彦淖尔市“三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小组由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姚春生副站长;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白艳研究员;自治区农牧厅赵永华副厅长;...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三秋”农机化作业重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成的第三督导检查组于10月12日-14日,对巴彦淖尔市“三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小组由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姚春生副站长;农业农村部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白艳研究员;自治区农牧厅赵永华副厅长;自治区监理站杜杰站长等组成。市农牧局段如文副局长、农机科、市农机监理所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分别深入临河、杭后、五原田间地头检查秋季作业的农牧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情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未检验作业、违法载人灯光信号不全、不粘贴反光标识等农机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查看和抽查路检等方式督导检查。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督查组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对杭锦后旗和五原县农机监理站业务规范化管理进行检查。通过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农机牌证照管理使用情况。听取了旗县区农机监理站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农机事故预案及演练的开展情况的汇报,检查了农机安全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

督查组深入巴彦淖尔市丰达农机专业合作社、金庄农业机械合作社、杭锦后旗益农农机专业合作社、金润农业专业合作社查阅合作社资料,对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实地督导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督导组对巴彦淖尔市的“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来源: 巴彦淖尔市农机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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