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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委托书怎么写(刑事诉讼代理委托书范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5 22:28:26 来源: 作者:用户40630    浏览次数:1    
摘要

二审刑事辩护委托书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为XXXXX案件XXX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XX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员法院一份。) 1、首先要写刑事授权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2、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3、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

二审刑事辩护委托书

委托人:

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为XXXXX案件XXX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XX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员法院一份。)

1、首先要写刑事授权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2、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3、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

4、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

5、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二、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1、案件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之日起,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有权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案件中,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随时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2、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除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和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有关其他案件的线索材料以外的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为其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提供方便,并保证必要的时间。

综上所述,刑事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请上诉,法院受理后启动二审,这个时候,需要辩护人的,应该写一份委托书,对代理人姓名、委托刑事辩护注意事项及代理权限写清楚。当事人的亲属、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都可以成为二审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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