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企业资讯 »湖北按照“国家排放标准”实行农业机械化分类管理

湖北按照“国家排放标准”实行农业机械化分类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7 22:19:12 来源: 作者:用户63047    浏览次数:0    
摘要

  据悉,按照环保部公告和农业部有关要求,今年起我国将停止生产和销售“国Ⅱ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各省也不再为其办理购置补贴,具有“国Ⅲ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日益成为农机市场的主流产品。     湖北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介绍说,为厘清各类农机存量,湖北省探索按照“国家排放标准”的方式,对农业机械实施分类登记管理:     一是强化信息源头管控。要求申请纳入湖北省注册登记管理目录的拖拉机、联合收...

  据悉,按照环保部公告和农业部有关要求,今年起我国将停止生产和销售“国Ⅱ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各省也不再为其办理购置补贴,具有“国Ⅲ排放标准”的农业机械日益成为农机市场的主流产品。

    湖北省农机局局长刘长华介绍说,为厘清各类农机存量,湖北省探索按照“国家排放标准”的方式,对农业机械实施分类登记管理:

    一是强化信息源头管控。要求申请纳入湖北省注册登记管理目录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备注发动机的国家排放标准,在办理注册登记,读取目录库中厂牌型号信息时,即可实现“国Ⅱ、国Ⅲ”的农机分类登记管理。 

    二是规范信息档案管理。要求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受理注册登记时,按“国家排放标准”实行分类签注。比如,对符合“国Ⅲ标准”拖拉机,在注册登记申请表中签注“国Ⅲ”字样,以便有档案可追溯查询,确保底数一清二楚。 

    三是升级数据统计系统。在原农机牌证监督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增加“排放标准”查询品目,厘清“国Ⅲ”农机保有量,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为进一步科学管理“国Ⅲ”农机打下基础。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293d1043d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