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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取保候审一年(2022年帮信罪最新判刑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6 11:29:08 来源: 作者:用户79889    浏览次数:1    
摘要

2019年2月2日,王先生因涉嫌诈骗罪被被刑事拘留,五天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先生只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证公安机关随传随到,但对于取保候审的其他规定一无所知,为此笔者总结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 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

2019年2月2日,王先生因涉嫌诈骗罪被被刑事拘留,五天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王先生只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保证公安机关随传随到,但对于取保候审的其他规定一无所知,为此笔者总结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 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哪些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多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处理? 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同时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五、取保候审后是否判刑?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能够办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经过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却又犯罪事实,那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刑罚。 六、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一年未予以处理,是否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 (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 (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因此,即使在刑事赔偿中,赔偿义务机关只要能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经审查属实的,应驳回赔偿申请。可见,两高的刑事赔偿解释并不能代替刑事诉讼法,规定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期限,即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解除或届满超过一年,并不必然导致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是否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仍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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