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市环保局:
我局按照XX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环〔20**〕20号)要求,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县城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人员明确、责任到位
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和二级单位召开了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监管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讨论了我县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方式,排查了水源地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度了相关管理制度。
二、加大环境监测频次,全面掌握水质状况
加大对隔河岩大坝、罗马溪水库两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重点工业企业的监测频次,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水质变化趋势。经监测,我县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水体全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三、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排除环境隐患
工作专班对两个集中式水源地进行了实地察看和现场监察。经检查,我县饮用水源区范围内不存在违法排污行为;没有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捕捞等活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没有危险废物经营、储存场所;在保护区范围及周边没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水质的污染源。同时我局安排环境大队加大两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确保饮用水水原地环境安全。
四、建立高效防控应急预案和预警体系
规范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划分了水源保护区范围,设置了界桩、围网和公示牌、警示标志,完善了应急预案和保护细则,切实落实好《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预警工作,一旦发生水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