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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座谈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9 16:55:48 来源: 作者:用户28350    浏览次数:2    
摘要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我部定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重庆市召开全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特别是近5年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成效经验,研讨分析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思路措施。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11月26日报到,11月2...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

我部定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重庆市召开全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特别是近5年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成效经验,研讨分析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的思路措施。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11月26日报到,11月27—28日开会,会期1天半(27日全天现场观摩,28日上午座谈交流)。

会议地点:重庆恒大酒店(重庆市双福新区恒大大道1号,电话:023—65556666—81889)。

三、参会人员

(一)河北、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各1名;农机局(处)为农业(农牧)厅(委)内设机构的,可增加1名农机局(处)负责同志参会。

(二)农业部直属农机事业单位、农业部南京农机化所负责同志。

(三)邀请有关部委及农业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会议内容提交书面交流材料。材料要聚焦丘陵山区地貌特征为主的区域,总结推进这些区域主要农产品(如粮棉油糖作物、优势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成效及典型实例,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材料要做到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文字精炼,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突出某一方面,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书面交流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19日前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

(二)会议安排座谈交流,请各单位做好发言准备。请重庆市、山西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陕西省、甘肃省作重点交流发言,准备2000字左右发言材料,材料电子版于11月19日前报送农业部农机化司。

(三)请各单位填好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于11月21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和农业部农机化司。

(四)会议安排在重庆江北机场接站,如有需要请联系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邹霞,传真:023—8913 3207,电话:023—89133208,13452030086,电子邮箱:cqsnjb@126.com。

农业部农机化司联系人:庞爱平,吴迪,传真:010—5919

3308,电话:010—59191605,电子邮箱:njhsglc@agri.gov.cn。

 

附件:参加全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座谈会代表回执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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