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教程攻略 »野外禁火通告

野外禁火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3 00:37:31 来源: 作者:用户16957    浏览次数:0    
摘要

清明防火特护期将至,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现就野外禁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严禁烧山边田埂,严禁烧稻草、烧火土灰,严禁在坟场、庙外烧香烛冥钱、燃放鞭炮,严禁在林区野外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炊、点火把照明、玩火,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采取炼山整地形式造林。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单位根据国...

清明防火特护期将至,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现就野外禁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禁火时间和禁火区域内严禁烧山边田埂,严禁烧稻草、烧火土灰,严禁在坟场、庙外烧香烛冥钱、燃放鞭炮,严禁在林区野外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炊、点火把照明、玩火,严禁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采取炼山整地形式造林。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8a1f41188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