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10时30分许,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兴泉铁路中铁某局工地上盗窃工地上的氧气罐及钢管等机械设备时被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接到报警后,兴国县公安局江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绿色江铃宝典皮卡车停在工地上,三名犯罪嫌疑人坐在车内,车上装了一些工地上正在使用的氧气罐及钢管等机械设备,民警遂将三人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王某强和张某等三人对他们于7月9日上午9时驾驶一辆皮卡车前往兴泉铁路中铁某局工地,盗窃工地上的氧气罐两个、氧气皮管一套、钢管三根及部分钢管卡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王某林、王某强还承认了一个月前盗窃了该工地上的两个水磨钻机、一台卷扬机和四个钻机桶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王某强和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本文来自中国警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