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书
(参考格式)
需方:
供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201年月日于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签署的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补充原因、内容及金额
1、补充原因:;
2、补充内容:包括货物内容、规格型号、配置、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3、补充总金额:¥元整。
(大写:人民币元整)。
二、付款方式(参考)
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支付补充协议总额100%的货款。
三、货物验收
供需双方将以本补充协议和原合同作为合同验收的标准。
四、补充后合同总金额
原合同金额¥+补充协议金额¥=¥元整。
(大写:人民币元整)。
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原合同相关条款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与本协议书不同之处以本协议书为准。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附件:
补充协议设备清单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配置 |
生产厂家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