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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案怎么判刑(入室盗窃的最新立案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31 20:49:50 来源: 作者:用户88864    浏览次数:0    
摘要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2日10时许,在潍坊高新区内,孙振平采取技术开锁的方式进入,将被害人郭某的黄金手链、银项链各一条、玛某盗走。后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42...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2日10时许,在潍坊高新区内,孙振平采取技术开锁的方式进入,将被害人郭某的黄金手链、银项链各一条、玛某盗走。后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4237元。上述被盗物品经侦查机关依法搜查后扣押,现已发还至被害人。孙振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叶志鹏律师解答:

孙振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

孙振平有多次故意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

孙振平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孙振平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接受处罚,被盗物品已被扣押并发还被害人,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叶志鹏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执业律师,专利代理人,法律硕士,证券分析师,四级网络工程师。帮助多家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专利、商标、著作权的维权,包含行政查处,刑事维权,民事诉讼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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