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只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相对“大中企业”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一)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以下人员
2、在校大学生拟从事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产业,可申办微型企业。
3、从2011年5月1日起,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可申办微型企业。以上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在行业领域具有较长从业经历(20年以上)或较高知名度的身体健康的申请者,男性可放宽至70岁,女性可放宽至65岁。
(二)申请人具有创业能力。
(三)申请人无在办企业。
(四)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3人(不含创业者本人)。
一、核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核通过领证
四、刻章备案
五、公司银行开户
六、公司税务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