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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最正规的行政处罚文书范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7 11:17:17 来源: 作者:用户79759    浏览次数:2    
摘要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石罚字[2022]第020101号 当事人:廖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人:/电话:189XXXX0058身份证:430XXXXXXXXXXX1516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在解放路有占道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有如下证据: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勘验照片登记表。 你(单位)于2022年1月...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衡石罚字[2022]第020101号

当事人:廖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负责人:/电话:189XXXX0058身份证:430XXXXXXXXXXX1516

经查明,你(单位)于2022年1月21日,在解放路有占道店外经营的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有如下证据: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勘验照片登记表。

你(单位)于2022年1月22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于/年/月日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听证),称/,本机关认为/,不予采纳;于/年/月/日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听证),称/,本机关认为/,予以采纳。

你(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款第/项之规定,根据《衡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款第/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的履行期限与方式:请你(单位)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华融湘江银行(账号: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结结算户70010201315014238)缴纳罚款。

其他处罚的履行期限与方式:/

/(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决定,应附没收清单)。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鼓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1月26日

(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第三联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四联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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