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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12 12:43:10 来源: 作者:用户53835    浏览次数:1    
摘要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过一个文明、环保、平安、健康的节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级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xx镇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做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要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烧燃放斗香和烟花爆竹,采取赏月、文艺联欢、电子香、电子爆竹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各级党政机关要督促单...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过一个文明、环保、平安、健康的节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级机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xx镇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做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要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烧燃放斗香和烟花爆竹,采取赏月、文艺联欢、电子香、电子爆竹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各级党政机关要督促单位职工主动践行,带头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年初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做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宣传、环保、公安、城管、房管等部门要积极宣传烧斗香、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相关政策规定,各新闻媒体要大力配合。广大市民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志愿者、中小学生要对家庭成员、亲朋好友进行宣传,共同追求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

做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环保、安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房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及时查处违法生产、销售斗香,违法运输、经销烟花爆竹,违规烧斗香、燃放烟花爆竹的企业和个人。各在城单位、xx镇各社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应发挥主人翁作用,主动抵制、劝阻烧斗香、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监督党员干部违反公开承诺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生活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对烧斗香、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批评。

不烧斗香、不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健康。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为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绿色家园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xx县委宣传部 xx县文明办 中共xx县委县级机关工委

2017年1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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