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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7 06:00:15 0行业新闻
202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其中,《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
2022-05-22 13:56:05 5行业新闻
2018年3月2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七部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一批先进示范项目、一批标杆企业、一批关键技术、一批技术标准。《通知》的主要内容是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构建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推动梯次利用...
2022-04-07 00:05:35 0行业新闻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学院校长陈晓红建议,完善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行业标准,优化相关产业技术,建立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 在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国家接连出台多项政策,但动力蓄电池强制回收利用制度尚未建立、行业标准不够完善、技术体系也不够健全。”陈晓红说。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在动力蓄电池回收环节...
2022-08-02 04:33:00 0行业新闻
7月3日,工信部节能司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管理规定指出,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7月6日,工信部节能司解读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以下为解读全文: ...
2021-09-20 12:18:09 3行业新闻
11月7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电池回收利用,引导和规范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运营,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其中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已建设的回收服务网点如不符合本指南要求,应在指南实施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整改。 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 点加...
2022-02-17 07:38:18 0行业新闻
近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其中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以及报废的梯次利用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作业以及安全环保要求。 以下为工信部的图文解读:
2022-01-22 14:10:32 0行业新闻
5月17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按照要求,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
2022-06-12 05:36:15 0行业新闻
202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共分为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池安全要求》三项。 本次标准以我国原有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 GTR 20)全面接轨,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
2021-09-29 18:51:28 3行业新闻
9月10日,工信部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公开征求意见。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依托回收服务网点加强对本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跟踪。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分类、贮存及包装废旧动力蓄电池,不得擅自对收集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安全检查外的拆解处理。废旧动力蓄电池应规范移交至综合利用企业进行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 以下为政策全文:
2022-08-23 04:03:05 0行业新闻
7月25日,工信部发布通知称,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通知》提出,要统筹推进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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