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您好,我常年居住在北京,今年7月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年龄50多岁,住院期间进行了手术,如伤残鉴定为10级,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刘律师观点:您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即误工费。如经司法鉴定为伤残10级,同时也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项目明细如下:
1.医疗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财产损失、鉴定费:以实际产生为准;
2.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如司法鉴定意见书中载明后续治疗费具体金额,则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起主张;
3.误工费: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可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结果载明的误工天数进行主张;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可以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结果载明的天数主张,实践中,护理费一般按(120元-200元)/日的标准主张;
5.营养费:可以参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结果载明的天数主张,营养费按照50元/日的标准主张;
6.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您的住院天数,实践中,一般按照100元/日的标准主张;
7.残疾赔偿金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434元的标准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69434元×20年×赔偿指数10%=138868元;
8.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38903元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实践中,10级伤残一般按照5000元-10000元的标准主张。
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3.北京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民生活: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434元,比上年增长2.5%;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0.8%。从四项收入构成看,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439元,人均经营净收入812元,人均财产净收入11789元,人均转移净收入15394元。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8903元,比上年下降9.6%。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9年4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的要求,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20年第8次会议审议,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法院受理的侵权行为发生于2020年4月1日(含本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试行按统一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