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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4 02:45:00 来源: 作者:用户72612    浏览次数:1    
摘要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邰思聪)1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立法强化机动车和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污染防治。同时,还将对未完全统计的“移动源”柴油机械进行核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移动污染源是北京市PM2.5最主要来源。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记者邰思聪)1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立法强化机动车和挖掘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源”污染防治。同时,还将对未完全统计的“移动源”柴油机械进行核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移动污染源是北京市PM2.5最主要来源。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36万辆,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最高的城市。此外,外埠进京货车日均约3万辆次,长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车有100余万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4万至6万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占比达45%,已成为北京PM2.5的首要来源。

  据介绍,条例中所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建华表示,北京市将对排放超标机动车纳入黑名单,同时也将建立重型柴油车的在线监控平台,还将对超标数量集中的品牌或类型有针对性地溯源至生产厂家,从源头治理角度保证空气质量。

  此外,作为京津冀三地同步立法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制定还将促进京津冀三地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王荣梅表示,立法协同为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形成制度合力。此次条例京津冀三地将同时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进行区域协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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