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来宝
  • 供应
  • 求购
  • 企业
  • 展会
  • 资讯

微信公众号

商来宝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综合资讯 »有价证券诈骗罪案例(证券投资经典案例分析)

有价证券诈骗罪案例(证券投资经典案例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9 03:01:54 来源: 作者:用户52107    浏览次数:4    
摘要

有时候为了打理自己的收入,我们会选择购买一些理财的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品种繁多,有的是公司企业发行的,也有的是国家发行的。而所谓有价证券诈骗,其实就是行为人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 比如,李四和王五二人臭味相投,都想做点来钱快的事情,于是两人就开始各种观察...

有时候为了打理自己的收入,我们会选择购买一些理财的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品种繁多,有的是公司企业发行的,也有的是国家发行的。而所谓有价证券诈骗,其实就是行为人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行为。

根据相关的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

比如,李四和王五二人臭味相投,都想做点来钱快的事情,于是两人就开始各种观察,因为李四早年学了一点“小手艺”,改个票面金额什么的完全没问题,足以以假乱真,于是李四和王五就将1万元的国债收款凭证改成了10万元的金额,然后就拿着伪造的国债收款凭证到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业务,成功骗取了9万元的贷款。

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就构成有价证券诈骗罪,可以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没有“一夜暴富”,没有不劳而获,踏踏实实工作赚钱才是硬道理,别一失足成千古恨。

 
举报 收藏 0
免责声明
• 
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51slb.com/news/aa8419f353.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商来宝平台无关,请读者仅做参考,如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请向我们举报,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c)2022-2032 www.51slb.com 商来宝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蓝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蜀ICP备2021023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