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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贷款没有到期,广发申请冻结1.32亿资金到底合不合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5 06:32:09 来源: 作者:用户67017    浏览次数:0    
摘要

今天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1.32亿财产上了热搜,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事情的经过。 2021年7月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内容显示,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而且广发银行宜兴支行已经向法院提供了担保措施。 而广发银行...

今天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1.32亿财产上了热搜,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事情的经过。

2021年7月7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内容显示,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2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而且广发银行宜兴支行已经向法院提供了担保措施。

而广发银行之所以申请冻结恒大的存款,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在这个裁定书出来之后,很多网友都纷纷猜着恒大可能出问题了,但是在7月19日下午,恒大地产集团却在官网发布严正声明回应称:“我司江苏省公司旗下项目公司宜兴市恒誉置业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宜兴支行项目贷款1.32亿到期日为2022年3月27日。”在声明中,恒大还指出,“宜兴支行滥用诉讼前保全的行为,我司将依法起诉。”

对于广发银行恒大银行这波纠纷,各大网友都持有不同的观点,有的人支持广发银行,而有的人支持恒大,那在这个事情当中谁更占理呢?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的存款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到底合不合法?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广发银行申请冻结恒大的存款有一定的法律依据。

目前申请财产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而广发银行这种做法属于诉前保全,因为恒大的贷款还没有到期。

对于诉前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此次广发银行也是以情况紧急为由,申请对恒大财产进行冻结的。

这里面最大的争议是,到底恒大有没有出现紧急情况,对于紧急情况的定义,目前法院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进行规定,大多都是以申请人的表述为主,也就是说到底是不是紧急情况主观性很强。

在广发银行这起裁定书当中,当地法院也仅表述法律相关规定,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理由,尺寸有待商榷。

从法律实践来看,并不是说申请人认为是紧急情况,法院就会认定为紧急情况,如果谁都可以乱申请财产保全,那对企业正常的经营肯定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所以在法院实际判定的过程当中,诉前财产保全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部分法院2019年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占民事案件及民事执行案件比例只有1%左右。

也正因为紧急情况如何认定有很大的主观性,所以到底怎么裁定存在很大的争议。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有部分地区对诉前财产保全紧急情况做了一些指导。

比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年1月印发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指引》中列举了多种构成“情况紧急”的情形,能够作为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参考。

根据《深圳诉前财产保全指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构成’情况紧急’:

(一)被申请人已被其他债权人起诉、仲裁,案件正在审理或者已经被裁决承担责任;

(二)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或者全部财产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保全;

(三)被申请人名下与本案争议有关的财产正在不动产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房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表中房产登记状态为’交易中’;

(四)申请人提交了被申请人与他人签订的可能损害申请人利益的有正当、可信渠道来源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函件等书证材料;

(五)申请人提交了当地公安、管委会、村委会证明或视频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转移财产、搬运设备,被申请人存在企业负责人失联、停产、工人聚集讨薪或供应商聚集追讨货款等,财产可能随时被转移的情形的;

(六)申请保全的财产已经抵(质)押给申请人并办理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原则上不认为构成情况紧急。但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不限于抵(质)押财产且抵(质)押财产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或者该抵(质)押财产已被其他法院保全在先的,不影响情况紧急的判断;

(七)其他可以认定为情况紧急情形的。”

虽然深圳这个规定不适用于全国法院的裁定,但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从目前恒大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恒大面临债务压力,但如果恒大不存在以上七种行为当中的一种或者多种,那就不属于紧急情况的范畴。

所以广发银行申请对恒大存款进行冻结是否合法,这里面有待商榷。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回归到财产保全的根本目的上来,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简单来说,被申请人债务有很大的可能出现违约,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的债权没法得到保障,这时候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

如果广发银行申请对恒大财产进行保全,只是主观上认为是紧急情况,而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恒大已经处于紧急情况,对广发银行的债权产生很大的威胁,那这个财产保全就不太合理。

当然至于真实情况是什么样,我们也不知道,也有可能广发银行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恒大存在紧急情况的情形,所以一切要看恒大以及广发后续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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